會期是指整個會議活動所需要的時間的長短。會期主要根據(jù)會議活動的議程長短而定,分半天、兩天、三天、五天不等。
“會期適中”是指會期安排能夠滿足完成所有議程的要求,不拖沓也不緊張;同時還指每次集會應有時間限制,最佳的時間范圍是在2個小時內,若超過這個時限,應安排會間休息。通;顒硬邉澣藛T需要根據(jù)以下要素來決定會期的長短。
一是看議題準備的是多還是少。議題較多時,會期安排長些;議題準備的較少時,會期安排短些。當然除了特殊會議之外。一般一次會議的議題應當安排適宜以確保與會人員能夠充分討論和發(fā)表意見,同時也確保能夠高效率地利用時間來充分解決問題。
安排會議的議題有如下技巧。
一個主要議題和一兩個小議題搭配安排,可以將同類性質的議題同時提交一次會議討論。
可以適當?shù)陌才乓恍⿻h活動的備選議題,方便大家在會議進展順利、時間充裕的情況下,使會議進一步討論二是看議程的簡繁。不同性質的會議活動其會議程序也不同。議程的簡單或者復雜也會影響會期的長短,必須納入考慮范圍。
三是考慮松緊適度。會議的議程和日程最好不要安排得過密過緊,但也不要拖沓散漫,必須靈活安排,同時還要注意預留一點時間,以應對臨時狀況或特殊情況。
商定了會議時間又確定了會期長短后,會議活動策劃人員才便于安排落實具體的會議日程,同時也便于在會議通知中寫明,使跟活動策劃人員能有計劃地安排、協(xié)調好其間的工作。
關鍵詞:長沙活動策劃